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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清苑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8-12-24 发布者:中共保定市清苑区委编办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保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保审改办〔2018〕6号)精神,组织开展区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梳理编制工作。经全面疏理、集中审核,现将区政府部门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一、全面公开内部审批事项。经全面梳理,目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清苑区大队、区档案局、区编办等6个部门内部审批事项29项,除涉密事项外全面通过机构编制网、各审批部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公布。

  二、严格执行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各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执行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凡未列入《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不得实施,凡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由基层政府直接办理的事项,不再逐级上报审批,一个部门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再多个部门相互审批。

  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原则上只减不增。确需增加的事项,由部门按照规范和要求调整后报同级政府审改办审核后纳入管理。新增事项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确实难以完成的,须明确以工作日为单位的具体时限,不得使用模糊表述。

  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所有职权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管住权力任性、堵住寻租腐败,使之清单化、公开化、法治化。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保定市清苑区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保定市清苑区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审批权限

审批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项目建议书审批

区行政审批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区行政审批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3

初步设计审批

区行政审批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4

投资计划下达

区行政审批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5

临时用地审批
(占用非耕地临时用地)

区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04年8月28日予以修改)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7

 

6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区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7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293号,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11号修订)。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8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区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7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9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审核批准

区人社局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10

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审核

区人社局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11

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审核

区人社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6号)、《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5

 

12

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龄和提前或延后退休审批

区人社局

《公务员法》、《中共河北省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组字[2015]5号)、《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字[2016]108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5

 

13

区级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总量审核

区人社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6号)、《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1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

区人社局

《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15

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考核定职

区人社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6号)、《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16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审核

区人社局

《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07]76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17

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职务任免

区人社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6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18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审批

区人社局

《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5]11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19

评比达标活动项目的审核和管理

区人社局

《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转发<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评组发[2018]1号)、《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2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清苑区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6号)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三条、十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0

 

21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清苑区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6号)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三条、十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0

 

22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清苑区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6号)第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0

 

2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售、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核、审批

区财政局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冀财资[2016]76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5

 

24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领购、稽查、核销审批

区财政局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0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32号)《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281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3

 

25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

区档案局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5]24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3

 

26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定

区档案局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13

 

27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区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予以修改)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20

 

28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区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予以修改)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20

 

29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区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予以修改)

机关、事业单位

区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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