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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编办“严把四关”集中清理全县“僵尸”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 2016-09-0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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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编办印发了《集中清理市县“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滨州市编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工作方案》,阳信县编办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好主要职责、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法人登记等四个“关口”,不断推进全县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

  一、严把主要职责关,检查履职依据是否明确有效。通过查阅机构编制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梳理报送等手段,检查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核定是否清晰明确,同时由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主要职责的核定提出履职依据报送县编办,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相关条文,县编办对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核定情况和履职依据进行检查核对,凡主要职责消失、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均纳入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范围,予以撤销。

  二、严把工作任务关,考查工作开展是否饱满有序。县编办要求各事业单位将2016年以来工作开展和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县编办,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自查情况,对各事业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查。凡年度报告公示出现违规或其它情形、连续两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为C级或经考查发现工作任务不落实、不饱满、不顺利的事业单位,县编办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对该单位予以撤销或调整整合。

  三、严把工作人员关,清查在职人员是否在岗履责。干部队伍建设是事业单位依法履职的基础和前提,工作人员能否在岗履责关系到事业单位职责是否落实、运行是否流畅、任务是否饱满。县编办结合机构编制台账、事业单位自查情况,通过清查在编在岗人员、盘点在编不在岗人员、了解编外聘用人员、查阅用编进人计划等手段,严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口,对于编制较多且长期“空编不补”的单位,适当核销编制,对于长期“有编无人”或虽有少量在职人员但长期不开展工作的“空壳”事业单位,予以撤销。

  四、严把法人登记关,核查事业单位是否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是事业单位的“身份证”,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法定凭证,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在这次集中清理工作中,县编办通过查看事业单位监管系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手段,核查事业单位是否依法登记,对于批准设立1年以上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且无正当理由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撤销。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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