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办〔2017〕75号
怀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部门取消、承接和调整一批
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张政办〔2017〕4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取消、承接和调整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8项,其中取消4项、承接1项、调整3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承接和调整的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落实到位。对已公布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违法转交所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搞变相审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将取消、承接和调整事项在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予以增减,并及时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二、提升衔接水平。对承接市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重要审批事项取消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防止监管缺位。
三、严格督查问责。强化对衔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县政府有关规定,取消、承接和调整事项不到位,滥用审批权,不执行委托手续,擅自处置行政权力等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对不认真进行衔接,造成应取消的事项未取消,应承接事项未承接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县政府部门取消、承接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
怀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抄 送:县委、人大办公室,政协秘书处,纪检委、武装部
办公室,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怀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