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典型案例
2018年6月29日,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廊坊市建设局建立的清单动态调整相关制度不够具体完善。廊坊市建设局已于6月30日印发《廊坊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的通知》(廊建办〔2018〕64号)。建设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主动整改,根据2017年省“两个专项清理”办公室下发的《分类处理意见》(修订稿)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后果,免予处理。
二、反面典型案例
1、主要问题:霸州市商务局2018年5月31日按照《霸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月报告制度的通知》(霸双抽办【2018】5号)文件要求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抽查实施方案公示截图,经查没有及时报送,逾期30天
2、整改情况:2018年6月9日,已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公示截图报市工商和食药监局备案。
3、追责情况:责任单位由局党组约谈蔡会军,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错误。
4、处理依据:根据2017年9月11日省“两个专项清理”办公室下发的《分类处理意见》(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