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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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权力清单

时间:Jan 12, 2016 9:31:29 AM 作者:文安县编办

表一

行政权力

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许可

(1项)

 

015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文安县

粮食局

监督检查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九条;《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七条

粮食经营者

法定时限15天,承诺时限7天

 

 

 

 

 

 

 

 

 

 

 

 

 

 

 

 

表二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处罚种类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处罚

(12项)

167

对伪造、涂改、转让、出租或者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粮食经营者

罚款

30工作日

 

168

对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行为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30工作日

 

169

对粮食收购者未及时支付售粮款行为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30工作日

 

170

对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行为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30工作日

 

171

对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五条《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30工作日

 

172

对粮食库存低于或超出规定的最低(高)库存量行为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六条《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30工作日

 

173

对粮食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30工作日

 

174

对接受委托从事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粮食经营者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四条第五款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

30工作日

 

175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备案规定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

30工作日

 

行政处罚

(12项)

176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备案规定条件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

30工作日

 

177

对违规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

30工作日

 

178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文安粮食局

文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粮食经营者

警告,罚款

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