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文安县公安局责任清单第二部分

时间:Jul 28, 2016 5:24:03 PM 作者:文安县编办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备案

公安局

第一类、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备案;审批运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公路法》

如发现并查扣一辆装载有盐酸的槽罐车。对其作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车的车体、装载;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对其装载物品的数量、备案情况、货主购买备案情况,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出入库登记及其相关易制毒化学品资质进行核查;安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辆所属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安监局

申请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省级);申请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市级)。

交通局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请生产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省级);申请经营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国家)。

2

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查处

公安局

负责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1、《刑法》第205206207209条;2、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协发〔20101号)

某地海关缉私局在对一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人在没有实际货物往来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公安机关对虚开发票的M进行查处。

国税局

负责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3

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

公安局

负责对组织、领导传销人员进行查处

1、《刑法》第224条。 2、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4条、第13条。

20118186时许,我局经侦大队工作中发现文安县文安镇一舞厅内有多人聚集上课,疑似传销组织人员,我队迅速组织巡特警、文安镇派出所百余名警力对其课堂封控、清查,经查,课堂有传销人员120余人,6名犯罪嫌疑人为非法传销组织骨干,上述六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一举将此传销窝点成功捣毁。

工商局

负责对传销组织的其他参与人员进行查处

 

 

 

 

4

 

 

 

 

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公安局

负责建立健全公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机制,负责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联合排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及其设施部分的治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141月,以县公安局名义联合交通交通局印发了《文安县2014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县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重点的隐患排查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交通局

负责公路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非收费普通国省道公路设施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设施的隐患治理工作

安监局

负责省级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参与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县政府

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国省道交通安全隐患中沿线环境部分的治理工作

5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局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暑假放假前,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深入到辖区某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学生进行互动学习,宣传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交通安全出行常识。

教育局

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审核校车许可申请和接送线路等;建立校车台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局

负责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校车服务质量;合理规划农村客运线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标准;配合做好校车接送线路勘察等工作

安全监管局

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并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公安局

对机动车检验过程进行监管,对上传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4.《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号)

某独立法人单位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质监部门予以受理,依法许可后,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质监部门对检验机构检验资格、检验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部门对检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检验数据监测,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

质监局

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检验机构检验资格、检验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公路交通事故调查

公安局

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责任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1505309时许,张某驾驶车牌号为冀RR6731的小型客车,沿兴祖线行驶至兴祖线小务农场东时,与苏福良驾驶的车牌号为冀R8681N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事故,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和责任认定。

交通局

负责公路运营管理、公路设施和公路运输部分标准、规范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分析和调查

安全监管局

受县政府委托时,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8

危险化学品监管

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在某地行驶中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经过多方艰苦努力,事故终于得到了有效控制。随后省里组织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质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槽罐质量及槽罐生产企业、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车的车体、公安机关负责对车辆的上路通行、安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辆所属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隐患。

质监局

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安监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环保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交通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卫生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工商局

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组织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9

娱乐场所管理

公安局

负责对娱乐场所实施治安管理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458号)2、《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2008103号)。

对申请开设KTV娱乐场所的,由文化部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娱乐经营许可,符合条件的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条例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办法》负责治安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条例规定的非法用工行为的监管。

文广新局

指导实施娱乐经营行政许可,对娱乐场所有关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人社局

指导查处娱乐场所非法招用未成年人违法行为

10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公安局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对要求开设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由工商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经营者获得营业执照,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公安部门负责对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履行治安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有关环保许可和监管。其他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宏观工作。

 

商务局

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改局

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工商局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保局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规划局

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建设局

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违反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11

营业性演出管理

公安局

指导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管理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文化部门具体负责演出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的许可,并对具体的演出活动内容进行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其在公共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安全监管,其中,对某演出团体要举办大型演唱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安全许可。

文化局

负责营业性演出团体的许可、演出节目审核、演出场所的备案,及演出经营活动管理

12

旅馆业治安管理及安全监管

公安局

对开办旅馆业的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指导旅馆业治安管理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

公安部门负责对申请经营开办旅馆进行行政许可审批,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强化日常治安监管,对旅馆内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旅游局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星级饭店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件进行处理、调查;协助相关部门对星级饭店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质监局

负责饭店中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

安监局

对饭店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

卫生局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组织开展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

13

户籍管理

公安局

负责公民户籍管理、人口统计、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和应用、组织开展有关人口管理专项行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4、国家民委《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5、国家民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6、国家侨办《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105号)8、《关于印发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卫规妇幼[2013]3 )

1、对入学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包括技校)毕业生,且在就学的同一城市就业的,可凭毕业证、接收单位证明信、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直接将户口迁移至落户地。
2
、对持有往年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出的户口迁移证未落户的高校毕业生,仍在原报到城市就业的,凭劳动合同、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
3
、对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在原籍恢复户口后,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就业地的户口迁移手续。

发改局

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居民的各项服务。

房管局

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教育局

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卫生局

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对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育龄夫妻,在落户后的24个月内,继续享有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人社局

做好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和转移划转,确保社会保险关系规范转移接续,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民政局

逐步将原村民委员会依法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原城中村居民纳入社区管理,享有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使城中村居民有步骤地实现市民化。

 

 

 

 

 

 

 

 

 

 

 

 

 

 

 

 

 

14

 

 

 

 

 

 

 

 

 

 

 

 

 

 

 

 

 

流动人口管理

公安局

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省政府<2011>20号)。

对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三日内按要求办理居住登记,满六个月的办理居住证。

综治办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及综治领导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其他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加强协调指导,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发改局

负责根据流动人口数量编制发展改革规划,并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督、督促各部门对发展改革规划的落实情况。

教育局

负责将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原则,指导和督促有关中小学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民政局

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社区组织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人社局

负责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农民工工作;为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与就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依法开展劳动行政监察,查处违法行为;完善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和管理劳务品牌,组织劳务输出输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服务活动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职业中介欺诈行为。

房管局

负责根据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保障性住房政策范畴;做好流动人口聚集地的规划管理;指导小城镇的规划,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近转移;指导租赁房屋的登记备案工作,规范租赁房屋中介机构市场行为。

建设局

加强对成建制施工队伍和工地的管理,指导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

工信局

负责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为政府部门提供实有人口信息共享服务。

财政局

负责研究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经费;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执行和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卫生局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向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传染病防治和预防接种服务,并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计生局

负责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为流动育龄人口免费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展相关信息登记工作;为育龄人口提供国家规定项目的免费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参与人口信息化建设。

 

 

 

 

 

 

15

 

 

 

 

 

 

烟花爆竹监管

公安局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火燃放许可证》的核发,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为防治环境污染,某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管理,为此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需要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其中,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安监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其非法生产、销售国家和当地政府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行为;质量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质量管理,从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和打击力度。

安监局

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质监局

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

工商局

负责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登记手续

 

 

 

 

 

 

16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公安局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号);4、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6号)。

1、新建一家民爆销售企业的项目审批、建设和日常监管中,各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分别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其中,省工信厅(国防工办)负责审批、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管;公安机关负责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并加强对企业的公共安全管理。
2
、某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发生炸药爆炸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0人,当地安监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随后省安监部门和省经信委组织开展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工信局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包括: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参与民用爆炸物品事故调查处理

安监局

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

17

食品药品保卫

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农资、化妆品领域内相关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犯罪嫌疑人杨建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碘缺乏地区生产销售无碘盐。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线索后移交我局侦查。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局

负责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指导化妆品领域刑事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药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农业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林业局

负责食用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食用林产品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商务局

负责制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监督管理

畜牧兽医局

负责畜牧和水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8

环境安全监管

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环境污染及领域内相关犯罪案件侦办工作;组织、指导环境污染治安、行政案件查处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02滩里倾倒废酸案件中,我大队同环保局共同侦办,我大队主要负责控制违法人员,及时对违法人员讯问材料,并且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由环保局出具重要的倾倒废物的检测报告、勘验笔录等证据。

县环保局

负责出具调查询问笔录、勘查笔录、水质检测报告等证据

19

火灾事故调查

县公安局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火灾事故调查规定》;4.《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某单位发生一般火灾,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并将火灾事故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县消防大队依法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安监部门,县安全监管局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县消防大队参与火灾原因调查。

县安监局

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火灾事故,省安全监管局按照规定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20

建设工程监管

县公安局

起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草案;督促、指导、规范、检查县消防大队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组织对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展检查、服务和指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依法需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设县公安消防部门向市消防支队提出申请,市消防支队依法受理后,会同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对公路、水路等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县水务局

负责对有关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并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县建设局

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建设管理秩序的规范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编制、审定发布全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1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

县公安局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的审查,并负责具体组织推动编制和修订城市消防专项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落实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通知》;4.《河北省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由县规划局组织编制和修订,并提交县规委会进行审查,县公安局交通、治安、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县消防大队负责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并报送县规划局将相关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规划局

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负责消防等各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并将消防站、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22

消防产品监管

县公安局

县消防大队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并责令更换不合格产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治安大队负责追查检查中发现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的线索,依法查办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不法分子,负责追查产供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链条,坚决清剿制假售假窝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5.《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对一家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质检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企业标准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销售渠道、产品商标、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使用领域进行监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公安经侦、治安部门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违法份子进行严惩。

县监督局

负责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并对产品强制性认证市场准入资格、工厂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督促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产品质量

县工商局

负责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对无照经营和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