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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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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2019〕
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简称区旅游
文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秦皇岛市北
戴河区文物局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文化和旅游、
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
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发展规划
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
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
设施建设,组织北戴河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
游产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
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
务的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科技创
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
组织实施旅游、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
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
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
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
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安全
播出和广告播放,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十一)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资产
普查、登记、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文物修缮工作,
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业务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全区文化
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
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
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领域对外及对
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本地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科室落
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旅游文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
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
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工作。
负责假日旅游和旅游旺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组织开展日常
和旅游旺季日报告、黄金周和小长假日报告、旅游抽样调查工作。
负责开展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发展指标的统计工作。负责部门
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
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
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全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设施
建设。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
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工作,并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体
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指
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区旅游产业、文化产业政策和发
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
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
旅游、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
设。
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统筹推
进旅游“六要素”协调发展。负责全区乡村旅游、行业扶贫工作。
指导、推进全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指导全
区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区级文化公园建设。
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全
区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工作。拟订全区文化
和旅游品牌推广计划、品牌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文
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
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
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
工作。
(三)公共服务股。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
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
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
全区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
全区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
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
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区级水准及本地特色
的文艺院团。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
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传播
和对外交流工作。
拟订全区文物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
物资源资产普查、登记、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文物
修缮工作。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
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各
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
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和对广
播电视广告播放进行监管。推进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
展。协调调度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
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
公益活动。
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和文化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对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督落实上级文化和
旅游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标准,推广行业标准化工作。
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全区文化和旅
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
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参与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区性、跨区域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
和行政应诉工作。
第五条 区旅游文广局行政编制 10 名。股级领导职数 3 名。
部门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旅游文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
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