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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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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2019〕
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市场监
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秦皇岛市北戴河
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
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
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
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对经营者实施集中、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进
行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
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
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
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
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
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
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区级产品质量
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
全追溯制度。承担市局委托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
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
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区食品
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地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跨
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
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北戴河区食品安全委员
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
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
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
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
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
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
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备案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
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
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化
建设。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
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
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
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
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
场,推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
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推进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
权强区建设的重大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
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
定制度。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落实保护商标、专利、原
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按照
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
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
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八)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
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
估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十九)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
互联互通的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
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辖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
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
责协调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二十一)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
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转变职能:
(一)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
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
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
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
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
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省内市
内水平提高区内整体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
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
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相关政策,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大力培
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改善服务质量。
(三)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
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
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
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
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
执法。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
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强化依据标
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
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
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五)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
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
(六)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强化区域执法协作,促
进京津冀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参与京津冀产业知识产
权联盟建设,促进优质知识产权在北戴河转化。加强知识产权服
务机构培育,促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北戴河转移。
第五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
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
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
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
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
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
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
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
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
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与区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会同区市场监管局
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
价。区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
部门,根据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实施全区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
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并及时向区市场
监管局等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开展进一
步调查。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
品安全信息。
2.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
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与区发改局(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改局(商
务局)负责拟订全区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管局负
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五)与区发改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区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
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食盐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区发改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
管理工作中发现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应
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两部门通过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
(六)与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
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
执行。
第六条 区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承
担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访、综治、
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化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
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有关合作
协定、协议、议定书的签署和执行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区市场监
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外事工作。拟订全区市场
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
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
宣传活动。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
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
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拟订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
设规划,提出全区质量基础设施等科技需求,承担科研管理、技
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
基本建设、各类资金和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装备配备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股。拟订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
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
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
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扶持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
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
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指导
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参与组织
协调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拟订全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政
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指导查处全区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市
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
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
传销以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根据上级授权,协助查处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案件。承担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
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指导市场主
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
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区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
组织和指导民用品维修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
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
的行为。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
权工作。牵头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
(四)质量发展股。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
施。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
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
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
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承担区级地方标准和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查处违反强制
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
修订相关工作,推动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
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家、区域
标准化活动,创新标准管理模式。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
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
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
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
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
查。承担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市市场监
管局委托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
施国家、省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省、市认
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
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
制度。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国家、省、市、区食
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
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
机制工作。督促区有关部门和区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
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
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
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
准,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分析掌握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
通领域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
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组织查
处全区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单位建
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
作。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
实施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
制度措施。指导食盐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食盐安全可追溯体系。
拟订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
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单
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查处全区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
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贯彻落实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
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全区
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
全可追溯体系。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区餐饮服务监
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
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
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查处全区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拟
订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活
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区内重大活动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学校、幼托机构、医院、养老机构、建
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以及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
民航机场、码头等人员流量较大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
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化学药品(特殊管理药品)、
中药、医用氧、药用辅料、药用包装材料生产环节和医疗机构制
剂配制进行监管,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药品注册和医疗
机构制剂注册现场核查、不改变内在质量补充申请及再注册等工
作。协助市局做好药品生产许可、相关事项变更、GMP 认证等工
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并依法处置。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和化妆品分类
规则,依职责对化妆品生产环节、经营环节进行监管,查处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特殊管理药品的流通和药品使用环节质
量进行监管,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药品零售连锁总
部、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并依法处置。配合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管,查处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
处置。
(七)知识产权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
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
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
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对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
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维权援助工作。拟订
和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
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办
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负责专利申请资助、评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公
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实施相关
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承
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
订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
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驰名商标推荐。提
供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业务的咨询指导服务。协助办理商标专
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对非正常专利
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参与京津冀知识产权合作相关工作。承
担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拟订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广告
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
行为。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监测机构和
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
织全区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区级计量技术规范体
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区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
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
用。
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八)执法监督股。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政策研究和
综合分析。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担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
协调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
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
依法行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备案、
听证工作。
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
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 区市场监管局行政编制 20 名。股级领导职数 8 名。
部门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八条 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
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