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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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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
〔2019〕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老干部局(简称区委老干
部局)为区委主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
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第三条 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加强党对离退休干部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
求。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
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规定和办
法。总结宣传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先进典型。
(二)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
活待遇,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抓好离休干部“两费”(离休费、医
药费)的落实。调查研究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中存在的问
题,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四)加强对全区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引领和教育管理。组织
拟定和研究制订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做好离退
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指导加强对离退休干部
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指导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和老干
部门诊部等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
(六)指导各级各单位组织离退休干部利用自身优势,在政
治、经济、文化和青少年教育等各领域发挥作用,增添正能量。
(七)了解离退休干部对医疗保健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
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化健身、保健讲座、健康疗养、
参观学习等活动。
(八)负责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助申办补发
离休荣誉证。
(九)负责回区老干部探亲访友和负责外地老干部工作部门
到北戴河区的联络接待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治丧办法。指导逝世老干部的善后
工作,协助承办区委交办的丧葬事宜。
(十一)承担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委老干部局内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文秘、档案、机要、财务、
人事、劳资、保密、督导、会务、政务公开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单位财务、国
有资产等监督。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调查了解
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研究拟订或参
与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全局性、综合性的政策规定。起草综合性
会议领导讲话材料。负责抓好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离退休
干部党的建设各项政策落实,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
力。负责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协调。负责
指导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的改革创新,研
究拟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和措
施。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工
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负责组织
指导离退休干部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作用,凝聚正能量。负
责组织收集报送离退休干部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
议。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提出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
意见建议。负责党中央、省、市、区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
策及离退休干部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承办推荐离退休
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关工作。负责检查
指导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和参与拟订落实有
关待遇的具体规定和办法。研究探索加强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的
体制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区级老领导及区直离退休干部参加政治、
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负责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抓好离休干
部“两费”(离休费、医药费)的落实。组织区直单位离退休干部
健康疗养,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和老干部门诊部建设。
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和信息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治
丧办法,协助承办区委交办的丧葬事宜。负责协调组织离退休干
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系统信
息化建设。指导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年大学(学校)工
作。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
会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安排部
署、政策规定。负责指导各级各单位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
负责组织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阵地建设。负责组织指导离退休老
同志深入开展关心关爱青少年活动。负责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先
进典型,搞好评比表彰。
第五条 区委老干部局行政编制 4 名。股级领导职数 1 名。
部门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
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