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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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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2019〕
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
称区委区直工委)为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的派出机构,统一
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
科级。
第三条 区委区直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
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
组织实施。
(二)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
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
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六)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
政治建设,参与对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
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直属党组织和
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
教育管理等工作。
(九)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
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区直机关党员培训工
作,组织实施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委区直工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委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承担日常秘
书事务、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文件审核、机要保密、文书档案、
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老
干部工作。负责本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
建信息、总结综合上报工作。
负责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承担关于召开党员
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审批工作,区直机关直属党组织领导
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审批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
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区直机关党员
教育培训提出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
责研究、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
和使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对基层党组织实施分类指导,落实“三
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检査指导区直机关各部
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区直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
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及
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査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
作风建设。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起草工作规
划,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第五条 区委区直工委行政编制 5 名。股级领导职数 1 名。
部门领导职数另行明确。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