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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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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2019〕
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交通局)为
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
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
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
规划公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区综合交通
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区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
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
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地方铁
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
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
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三)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
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
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
改革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
施全区公路、地方铁路等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
标准。
(五)承担全区道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
订道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
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
城市客运工作。
(六)负责全区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
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七)负责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
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
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
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
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区政
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八)承担全区公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
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
协调公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交
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收费公路管理。
(九)负责全区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十)指导全区公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
责区内高速公路及国、省、市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
置协调工作。负责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
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
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二)负责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
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
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
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担区国防交通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做好京津冀协调发展交通一体
化组织协调工作。
(十六)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落
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交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
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督查、外事、政务公开、党政、
财务、人事、编制、法制及后勤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安全生产
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归口
管理行业新闻宣传。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组织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
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
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政策
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负责拟订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
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负责交通运输
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
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行
业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应急
预案,承担公路、地方铁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
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
文化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
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
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
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地方铁
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
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全区交
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
行分析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做好京津冀协调发展交通一体
化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并监
督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
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
和监督。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
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审
查)、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国防交
通有关工作。负责拟订行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政策、规划和
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
导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
量和计量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负责地方铁路、民航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制
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民用机场的监督管理,承担
相关沟通与衔接工作。承担区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日
常工作。指导地方铁路安全生产。承担道路、地方铁路、民航等
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技
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
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区交通局行政编制 7 名,股级领导职数 2 名。
部门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
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