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编制网
三定规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三定规定

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字体:


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2019〕
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区委编办)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
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第三条 区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
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定
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
察委、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区委、区政府机构
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
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三)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
区委、区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区直部门与各镇街、开发区之间的职
责分工。
(四)审核或审批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部门派出机构
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人大、区
政协、区监察委和区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负责请示上报区委、区政府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
整事宜。负责请示上报区人大、政协、监察委和区级各人民团体
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负责请示上报区、镇街机
构编制分类。负责需要承办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有
关事宜。
(六)组织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
责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建设。审核或审批区委、区政
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
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请示上报
全区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指导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审核开发区职能
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会同有关
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
核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
(九)负责对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
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
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
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行政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基础性
和前瞻性研究。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
他任务。
第四条 区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负责综合协调、
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机关重点工作任务的调度督导和台账管理工
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机关
日常运转和安全、提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和新闻
发布、新闻应急工作。指导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机关
和所属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贯
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
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区级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负责监
督检查全区编制总额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机构编制核
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同综合
业务股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审核机关事业单位
军转干部编制事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
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
控告和投诉,负责“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
法规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负责开展
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
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宣传、
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全区机构编制管理重大和全局性调查研究。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机关重要文稿等。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宣传
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
单位法制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
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
编制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
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局)。承担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工作。组
织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研究行政管
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行政
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
整。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各部门、区
政府各部门、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级人民团体机关机构
改革方案(意见)的拟订、“三定”规定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
作。参与区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提出区政府行政机构设置
和编制管理制度、政策、标准的建议。负责需要承办的双重管理
部门机构编制事宜。会同综合办公室落实上级下达的政法专项编
制。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政策,负责改革共性问题
的研究和衔接,提出对策建议。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和
进程,创新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办改革中涉及的机
构编制调整具体事项。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
理制度和机构编制标准。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区直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事宜。负责镇街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请示上报全区副
科级以上机关以及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组织实施
区、镇街机构编制分类,请示上报区、镇街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
分级分类。负责区直党政群、开发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
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动态调整。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
化、法制化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
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
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区本级管辖范围内和上级事业单位登记
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
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和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
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信息的社会服务。承担区直机关和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
书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区委编办行政编制 6 名。股级领导职数 2 名。
部门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
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