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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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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北政办发[2017]17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3)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应国务院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区政府部门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9项,其中审批权限在县(区)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4项,审批权限在省、市级需我区衔接落实的行政许可事项25项。为做好衔接,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区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二、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北戴河区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9项.xlsx

201754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