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
发布时间: 2017-04-27 点击次数:?
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3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应取消调整行政许可11项,其中,与省市县同步衔接取消行政许可7项,与市同步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为搞好衔接,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县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相审批。事项取消后,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同时,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衔接落实工作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
附件:广宗县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来源:广宗编办
责任编辑:广宗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