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教育体育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1)
发布时间: 2021-12-24 点击次数:?
对游泳场所未确定专人具体组织落实,救护人员未经过培训和考试,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处罚
一、基本信息
监管部门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监管事项编码 |
13380005 |
监管事项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 |
对应行政许可名称 |
无 |
对应许可事项名称 |
第二类 |
对应行政许可名称 |
行政处罚 |
监管事项子项 |
对违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监管事项子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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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监管形式 |
无 |
监管方式 |
无 |
监管层级 |
县级 |
二、监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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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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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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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定依据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监管结果
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做出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