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9 点击次数:?
中共涞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开发区(景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大智移云”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市委编委办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实名制管理工作效率,省委编委办研究决定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迁移到河北政务外网云平台,逐步实现人员出、入编等实名制管理相关业务的在线办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安全要求。部署在云平台的实名制管理系统为非涉密系统,严禁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和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有违反,按照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
二、运行保障要求。系统迁移后采用“数字认证+实名认证”验证方式登录。为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办已经为各部门申请了1个数字证书,各部门请于5月22日前将本单位一名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办公电话、手机号)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县委编委办,编委办汇总后报有关单位进行备案和数字证书的制作,初定6月初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理。
三、迁移后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推动中央编办实名制数据月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数据准确,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各部门平时在完成本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须及时在网上提交业务申请,并提供有关手续,完成实名制系统相应人员信息的变更。
附:各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信息表
各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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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名称须填写全称。
单位名称(盖章)
2019年 月 日
中共涞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