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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委编办“四突出”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 2023-06-19 作者:石家庄市委编办

行唐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通过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助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精准性加强事前预防。加大宣传力度,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教育,结合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县委党校培训,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法制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工作原则,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着力从源头上规范管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精细化。

二、突出规范性加强事中监督。做好一网通办信息维护及监管工作,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及时做好退休、调动、辞职等变动人员信息动态调整。定期对全县有关部门机构编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机构编制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突出联动性加强事后监管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同时,进一步健全内部审查机制,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全县有关部门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加大条条干预问题查处力度,发现情况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四、突出成果运用,加强问题整改。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对存在机构编制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未整改到位的,约谈部门负责人,并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目标绩效考核挂钩。针对典型性、普遍性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案警示,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在此发生,切实维护好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