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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委编办“三举措”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 2023-08-03 作者:石家庄市委编办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长安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断研究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特点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积极构筑预防监管体系。一是及时将新的法规政策列入编办全体会进行专题学习,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法制化水平。二是区委编办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强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重点监测编制使用及该退未退人员情况,为合理配置各类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率提供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标准程序。一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编制额和岗位空缺为前提,科学编制用编进人计划,发挥好机构编制部门前置把关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严格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规定。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组织、人社部门建立人员调动告知制度,凡是涉及人员调动的单位,由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告知单位和区委编办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三、督查与调研工作相结合。坚持督查与调研工作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座谈等方式,掌握机构编制管理的实际情况,督查机构编制管理是否规范严格。对重点改革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调研。对复杂问题,深入不同单位了解多方面意见建议,提高督查调研质量。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日常工作中,通过实名制信息库调整更新、年统等形式,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使全区各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从而保障了机构编制事项的贯彻落实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