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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委办建立信息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时间: 2015-02-15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为充分调动机构编制系统报送工作信息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及时总结、交流和宣传好经验、新成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跨台阶、上水平,从今年开始石家庄市编委办建立了信息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信息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通报范围、通报内容、计分标准、通报形式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县(市)、区编委办和市编委办各处(局)中心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撰写和报送机构编制工作信息,撰写的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要有一定的思想性、政策性。市编委办根据所投稿件被中央、省、市机构编制刊物、网站和相应其他媒体的采用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分标准。每季度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各单位。年度末,通报全年各单位信息采用及得分情况,并在《石家庄机构编制网》公布。

(政策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