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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减证”带动“简政” 晋州市全面推进“四十证合一”

时间: 2018-04-19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为全面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自20183月26日起晋州市在全市“二十六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等15项涉企证照,除去国家已取消的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四十证合一,以“减证”带动“简政”,进一步降低企业成立的制度性成本以信息共享为主要手段实现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营造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共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0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8%。

    一是机制保障,部门联动。将行政审批局、质监局、国税局、统计局、人社局、供销社、商务局、交通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农牧局、文广新局、邮政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纳入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整合证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以“部门协同办”代替“群众来回跑”。

    二是优化审批,简化流程。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核发一照、加载一码”。申请人只需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资料”,即可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四十证合一”营业执照,已按照“二十六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并将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最大程度便利市场主体准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信息共享,监管协同。“四十证合一”改革后,为市场主体加载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在申领营业执照时,只需要晋州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一个部门进行核准,由其通过“多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信息定点推送至相关部门,使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使用,打破了传统的“信息孤岛”,让市场主体身份具有识别的统一性、兼容性与唯一性,成为了市场主体唯一的标识,相关部门产生的监管信息可以通过共享平台传输给其他部门,有利于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晋州市编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