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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完成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工作

时间: 2019-02-14 作者:石家庄市委编办

藁城区机构改革动员会召开以来,该区编委办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石家庄市藁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部门“三定”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规范“三定”规定起草程序。区委编办召开“三定”规定起草业务培训会,明确“三定”规定起草程序,按照部门起草草案班子集体研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编办集中审核、编委会研究、区委区政府批准等程序进行“三定”规定起草印发。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上级对口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起草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

二是合理分工,明确“三定”规定起草责任。部门“三定”规定起草工作主管副职是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后向区委编办呈报请示。涉及部门之间有职责分工的,编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确保分工合理、衔接有序、关系理顺。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三定”规定及时印发。区委编办按照分组审核、集体讨论、统筹解决的方式严格对各部门呈报的三定规定请示进行审核。各组成员严格审核部门呈报的“三定”规定草案,对出现的问题集中记录,各小组讨论后汇总意见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送牵头科室校核,最终形成书面审核意见,经区编委会同意后按程序印发。

 

 

藁城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