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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三结合”打牢乡镇机构改革基础

时间: 2020-03-24 作者:石家庄市编委办

为有效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鹿泉区委编办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坚持“三结合”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准备,为确保该区乡镇改革顺利进行。

一是结合理论指导。鹿泉区委编办结合十九大有关精神、鹿泉区机构改革方案、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有关实施意见及石家庄市《关于乡镇和街道改革机构编制事宜的指导意见》,深入系统学习研究深化乡镇改革有关精神,全面梳理贯彻落实改革精神存在的问题,逐条列出需要上级解答的政策和事项,与上级积极沟通,吃透精神,把准方向。通过学习研究,为乡镇机构改革打牢理论指导基础。

二是结合本地实际。鹿泉区委编办对全区12个乡镇先后进行了三次摸底,并且积极联系有关区直部门,摸清六项“家底”数据。“一底”为乡镇概况有关数据。鹿泉区委编办,紧密联系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区公安局等各有关部门,了解各乡镇户籍人口情况、所辖村数、管理社区数等有关数据,研判各乡镇可能面临的工作量。“二底”为行政内设机构设置数据。全面梳理自2008年以来乡镇行政内设的沿革变动情况,包括职责调整、加挂牌子及行政编制情况。全区除中心镇以外,机构设置分为两类,大小乡镇相差2个机构。“三底”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数据。全面梳理事业单位设置及挂牌有关批文,深入了解基层服务职能现实情况,剖析机构撤建变动的原因。全区乡镇事业机构设置统一,不存在地域性差异。“四底”为乡镇层级编制数据。全面统计核对乡镇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配备及使用情况,明确乡镇层级“编制周转池”资源储备情况。全区乡镇行政编制较2008年以来基本未发生变化,事业编制除个别山区小规模乡镇配备较少外,其余乡镇编制配备情况与乡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程度基本匹配。“五底”为区直部门有关乡镇派驻的机构编制数据。对农、水、自然资源等多领域行政派出机构及承担区域性工作的各类基层站、所、中心在内的涉及派驻性质职责的机构和编制进行全面梳理,与区直有关部门沟通,明确区直部门在基层的职能覆盖情况,为下一步谋划改革方案时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奠定基础。“六底”为乡镇职责清单数据。本轮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后,根据区直部门职责调整情况,乡镇职责清单同步调整。鹿泉区委编办组织力量深入乡镇实地调研,了解领导班子建设、职责履行等情况,收集整理意见建议。通过全面摸底,为乡镇机构改革打牢清单数据基础。

三是结合改革要求。在深入学习深化乡镇改革精神以及全面了解鹿泉区乡镇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改革任务要求,鹿泉区委编办将全区乡镇现状与改革任务在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职责配置等方面进行全面比对,明确鹿泉区乡镇改革工作面临的重点与难点。以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为导向,鹿泉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各司其职,着重就职责事项、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等省级下发的4个“指导清单”,与乡镇原有职责清单、有关区直部门职能进行比对研究,统筹谋划,制定改革方案。通过深入比对,打牢改革目标基础。

在夯实基础的情况下,鹿泉区委高度重视深化乡镇改革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改革责任。一是按照省市部署调整了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人员,成立了深化乡镇改革工作专班,抽调组织、机构编制、司法、行政审批等部门骨干力量组成6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加强配合,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推进。二是建立了区级领导包联深化乡镇改革责任制,区级领导对乡镇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三是区委领导听取改革汇报、研究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鹿泉区委编办牵头谋划的《深化乡镇改革方案》正在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完善调整,针对改革中区级职责下放的难点以及机构编制配备的重点深入推敲、细细斟酌,将改革工作目标化、措施化,为深化乡镇改革方案的全面组织实施奠定可落地、可落实、可落细的良好基础,确保深化乡镇改革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建立高效运转、高水平管理的基层党委、政府,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