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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正定县委编办“三个实现”深化权责清单管理

时间: 2022-04-01 作者:石家庄市委编办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正定县委编办持续深化权责清单管理,以权责清单具体化、动态化和多元化为着力点,推动部门依法依规高效履职。

一、推进权责清单与职能配置相补充,实现权责清单由“概括”到“具体”  

正定县不断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刚性约束,将部门职责细化、量化、具体化,实现权责清单由“概括”到“具体”。一是梳理责任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对部门的职责进行重新确认和全面梳理,逐项明确权力类型、权力事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基本要素,把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涉及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医保、社保、农业农村等领域权责事项作为重点,确保权责清单编制的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厘清职责边界。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部门间的职责任务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做到横向部门间和纵向层级间的责任明晰,权责一致。三是细化职责流程。指导部门编制职责任务清单,将权责事项分解到内设机构或所属行政执法机构、派出机构,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使权责清单和职责任务清单成为部门落实“三定”规定的重要抓手和科学履职的“双依据”、“双参考”。

二、推进权责清单与职能调整相匹配,实现权责清单由“静态”到“动态”

正定县在强化权责清单规范性、权威性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依法依规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调整更新,实现权责清单由“静态”到“动态”。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常态机制。政府工作部门在权责清单调整事由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调整意见。二是强化权责清单调整审查。政府工作部门提出权责清单调整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增加、取消行政职权或修改要素的具体法定依据,县权责清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经过充分论证后予以修改、公示。对于符合调整情形但未提出调整意见的,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并督促其按程序调整。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权责清单的微调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行政审批、城管、住建、综合执法、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权责清单的运行监管,通过调研、反馈等及时了解部门间、部门与乡镇(街道)间职责运行情况和问题,适时进行微调整,确保部门之间分工更加科学合理,履职更加顺畅高效。

三、推进权责清单与关联清单相衔接,实现权责清单由“单一”到“多元”

正定县加强权责清单与行政许可通用目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等关联清单的衔接统一,实现权责清单由“单一”到“多元”。一是不断丰富、规范清单管理体系,建立由权责清单为主、关联清单为辅的清单管理体系,清单内容互为补充,各有侧重,清单要素(种类、名称、依据等)统一、标准统一、相互衔接,形成与权责清单相配套的“职责边界清晰、分工科学合理”的部门职责体系。二是建立清单调整联调联动机制,权责清单与关联清单实现联调联动。以《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为依据,将关联清单纳入动态管理范围,相关部门通过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实现同源管理、同源公开、同步调整、多方使用,形成精准、高效的权责清单和关联清单动态管理模式。三是建立履职评估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将权责清单和关联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履职评估范围,强化常态化管理和专项监督检查、考评考核,使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依法行政并履职尽责,逐步将权责清单打造成部门履职清单,推进部门履职尽责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