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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委编办“三规范” 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 2022-06-02 作者:石家庄市委编办

栾城区委编办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落实情况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把放权赋权、综合执法作为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之举,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健全完善基层管理体制,规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规范执法体系,筑牢“压舱石”。配齐基层综合执法力量,确定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权限,促进乡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编制《栾城区乡镇权责清单》,明确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内容,帮助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执法事项范围,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事项,实现执法有主体、违法有人纠、责任有人担。

二是规范执法机制,做好“指南针”。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开展区自然规划部门与乡镇执法机构联动试点,促进部门监管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机融合,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规定各相关区直部门对乡镇的行政执法进行综合指导和监督,对乡镇履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的职责,健全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业务指导等工作,规范乡镇行政执法案件的移送、信息上报等执法保障工作机制。

三是规范执法队伍,锤炼“真本领”。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证件办理和资格认证,把好队伍入口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并归档。印发《栾城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围绕乡镇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实务操作和案卷文书制作等内容,制定培训计划10次,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