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5-02 点击次数:?
新河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
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安排部署,结合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着眼于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聚焦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在全县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对照检查,深化标本兼治,强化担当负责,集中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确保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新河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既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限、标准和具体责任人,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持分类整改。对清理整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对已经取得成果的事项和基本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反弹回潮;对能够当即整改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用力;对新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坚持依法依纪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为准绳,根据清理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以及监督执纪宽松软的,依据问责条例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对2017年“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等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回头看”规定动作。一是针对过往清理发现的问题,认真查看整改是否到位、追责是否落实、制度建设是否有效管用,重点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针对发现的清理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进行分类处置,明晰整改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三是对整改处理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一把手履职不尽责的,按照党纪国法追责问责。四是组织开展制度清理,真正建立起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在完成规定动作不走样外,可结合工作重点难点、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选择自选动作,推动“回头看”工作扎实见效。
(一)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1.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县编委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取消调整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二)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4.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办)、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5.“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6.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五)优化政府服务不到位的主要问题
7.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8.在办事过程中随意设置门槛,要求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奇葩、循环等证明。(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时间步骤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自2018年5月1日开始,9月底结束,共分为4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5月6日)。成立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相关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研究谋划工作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5月7日——6月30日)。各有关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清理整改“回头看”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台账逐项认领,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整改落实,逐一销号管理,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清单,未整改完成的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分别写出专题报告。
(三)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7月1日——8月31日)。按照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照“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以及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组成检查组开展抽查,县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四)全面总结、巩固成果阶段(9月1日——9月31日)。县直责任单位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针对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并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县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是“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扎实组织推进。
(三)坚持协同推进。要把清理整改“回头看”纳入工作全局,摆上突出位置,与“双创双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台账管理、分级调度、定期通报等制度,确保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强督导检查,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跟踪督导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压紧压实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确保取得实效。对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及时向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