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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定

发布时间: 2019-05-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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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2018〕7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药品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四)负责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组织申报

(五)负责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六)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配合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十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我县军民融合发展。

(十)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十五)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六)推动国有资本规范运作,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十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负责全县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等工作,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县电子政务组织推动工作,负责县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和党政机关信息化应用建设指导,负责县级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十九)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门户网站建设;负责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十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委网信办在互联网建设与管理职责方面的分工。

县委网信办负责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监督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和网络舆情信息,组织协调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推动网络阵地和网络文明建设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数据资源技术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构建以数字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数据安全提供技术保障。负责

各类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使用、开发、共享工作。

(二)与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职责分工。

    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协同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政府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开放、共享,建设全县政务平台事项库,构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编制公开政务数据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的互联互通,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数据资源保障服务。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政府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流通领域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依法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两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

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财务及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接县委、县政府上传下达及相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二)信息化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承担全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统筹推进全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电信行业和广电及计算机网络融合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中小企业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全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工业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推进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促进全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负责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外事工作;承担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有关工作。

(四)运行监测科。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全工业经济运行预期目标,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工业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

(五)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全县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做好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做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数据资源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做好全县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等工作,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县电子政务组织推动工作,负责县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和党政机关信息化应用建设指导,负责县级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门户网站建设;负责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第六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正股级职数6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七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来源:赵县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赵县县委编办